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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规划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年11月25日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字体:  

        为推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依据《廊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三六八九”工作思路,积极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机遇,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和建设和谐廊坊、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以服务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优化为改革动力,全面推进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稳步发展,统筹兼顾改革、发展与稳定,注重公平与共享,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就业创业形势稳中有进。“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城镇新增就业31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2.5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5%。制定、落实促进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政策30余项。大力推进重点群体就业扶持,开展了高校毕业生“百日攻坚”和实名制管理行动。帮扶1.46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深入推进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导向的大众创业,优化升级30余个创业就业孵化基地,服务创业就业45万余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各类培训10万余人次,组织各类招聘活动310余场,提供就业岗位24.54万个。

        社会保障能力扎实有力。“十三五”时期,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9万人、219.62万人、46.79万人和79.5万人。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持续提高,达到人均每月279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稳步提高,达到人均每月不低于123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持续巩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进一步提高。基金管理和财务清算工作规范有序。

        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着。“十三五”时期,全市技术技能人才总量达64.11万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数量20万人,高技能人才13.7万人。拥有各类专家级人才449人,其中省级以上专家70人,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优秀人才和廊坊市优秀高技能人才共379人。创新载体持续增加,设立国家级博士后成果转化基地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7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3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家。为企业申报引进留学人员资助项目35项、人才培养工程资助项目22项。

        事业单位改革有序推进。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深入推进了事业单位岗位动态管理制度,试点开展了县级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实现了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全覆盖,强化了集中招聘。完善了事业单位聘用制度,促进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方式转变。进一步推进了表彰奖励工作。规范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案件办理程序。

        工资收入改革深入实施。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持续深化,基本工资标准不断提高,平均工资从2015年的59914元提高到了“十三五”末的107618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稳步推进,绩效工资制度进一步规范,绩效考核分配办法、绩效考核晋升制度不断完善。

        和谐劳动关系持续向好。“十三五”时期,全市签订集体合同1.4万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特殊工时审批、集体合同审查和经济性裁员报告等事项实现属地化管理。最低工资标准稳步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的1480元提高到了2020年的1900元。建立了覆盖市、区、街道、社区的劳动监察网格化体系和网络化平台,县级覆盖率达9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100%。“通武廊”三地劳动人事争议协同处理联系机制进一步完善。

        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备。“十三五”时期,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440万人,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的104.7%。加快推进了“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一期部署完毕,业务专网基本建成,覆盖了市本级和11个县(市、区)社区节点。落实京津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列合作协议,开展了“四规范、四统一”建设。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43个乡镇(街道)基层平台建设予以支持,改善了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条件。

        专栏1              “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主要指标

        “十三五”

        目标

        “十三五”

        完成

        指标

        属性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24.5

        31

        预期性

        2.高校毕业生就业率(%)

        90

        96.2

        预期性

        3.转移农村劳动力人数(万人)

        10

        12.52

        预期性

        4.城镇登记失业率(%)

        4以内

        2.5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5.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07

        109

        约束性

        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19.62

        约束性

        7.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9.2

        46.79

        约束性

        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54

        79.5

        约束性

        三、人才队伍




        9.具有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数量(万人)

        18.6

        20

        预期性

        10.高技能人才数量(万人)

        9.2

        13.7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11.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6

        96

        预期性

        1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0

        100

        预期性

        五、公共服务




        13.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420.1

        440

        预期性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阶段,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开端,是我省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重要发展期,是我市全面建设“五个廊坊”、争当“三个排头兵”,展现新担当、开创新局面的关键阶段,也是全面推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和民生事业发展,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明确了坚实的政治方向;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北京冬奥会“三件大事”的持续推进,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赢得新一轮高质量发展的竞争优势,全面融入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建设,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同时,区域经济竞争升级、产业优化迭代加速、人才竞争加剧、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等因素,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挑战。

        未来五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要深入贯彻“三六八九”工作思路,立足新发展阶段,主动服从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积极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顺应时代发展大势,立足廊坊自身发展,有效发挥区位优势,贯彻新发展理念,着眼发展需要,回应人民期盼,激情干事业、挑战不可能,奋力谱写新篇章。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全面建设“五个廊坊”、争当“三个排头兵”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扩大开放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遵循“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筑牢民生底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就业服务、收入分配、职业培训、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更加注重公平与共享,积极推动京津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同发展,提升构建区域新发展格局的服务能力,促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开拓创新。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民生为本,增进人民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民生连着民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2.坚持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心大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主动服从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积极融入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建设,为打造区域发展新格局作出积极贡献。

        3.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发展动力。坚持把创新作为第一动力,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制度改革与创新,用改革思维和办法解决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夯实区域经济高质量的人力资源支撑,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持续增强发展动力与活力。

        4.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服务。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健全依法行政体系、决策支持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推进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法治化、管理规范化、手段智能化、服务标准化,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提升为民服务质量。

        5.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公平正义。把握好法规与政策的衔接配套、管理与服务的共同推进、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突出工作主线和重点,促进各项工作协同推进。牢固树立公平理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统筹兼顾不同群体利益关系,使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机遇和成果,促进社会和谐有序。

        (三)发展目标

        按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安排,2035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如下:

        2035年远景目标。展望2035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将更加科学完善。就业质量显着提升,保持较低失业水平。实现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建共享的发展局面。人才政策更加积极、开放,人才创新活力竞相迸发。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向深度广度拓展,为北三县与通州一体化发展、中部县区借势临空经济区加速发展、南三县与雄安新区联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支撑。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一体、均等可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

        1.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稳定和扩大就业规模,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加强异地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健全就业管理服务体系,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和标准化。提高人力资源开发和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

        2.持续优化社保体系,形成法定人员全覆盖、保障水平持续稳步提高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具有地方特色、法制健全、保障方式多层次、资金来源多渠道的社会保障体系。补充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年金基金规模不断增长。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更加健全,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基金运行安全可持续。经办管理服务更加规范高效。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作用更加显着。

        3.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形成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人才保障体系。把人才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摆在突出位置,加快构建更具竞争力和吸引力的人才制度体系。深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总量,不断提升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和布局,激发人才活力,提高人才使用效能。重点引进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团队,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人才发展与廊坊市重大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更加协调同步。

        4.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充满活力的事业单位管理机制。构建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规律的人事管理政策体系,形成更为灵活高效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事业单位全部实行聘用制,加强岗位设置管理,形成符合事业单位特点、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培训机制更加健全,干事创业活力进一步激发。

        5.深化工资收入分配改革,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深化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加强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和调控,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工资收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持续深入落实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收入的比重,收入分配和工资结构更加优化,进一步落实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工资收入水平稳步提高。

        6.加强劳动关系监管体系建设,形成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健全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不断提升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执法效能。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实现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7.深化区域协同融合,形成服务区域发展新格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撑体系。构建有效支撑“四大板块”强势崛起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同体系。助推北三县与通州区一体化联动发展,推动劳动就业、人才共享、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执法等领域深度协同。中部区域以临空经济区建设为核心,打造“临空人才高度聚集、临空产业集群发展、体制机制高度创新、人才环境全面提升”的对外开放新高地。南三县以对标、主动服务雄安新区为核心,为产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8.提升数字技术支撑,形成标准化的现代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建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以基层服务设施建设、窗口服务能力建设、数字化平台建设为重点,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服务体系数字化、均等化水平持续提升。

        专栏2                 “十五”时期主要目标

        主要指标

        十三五

        目标

        十三五

        完成

        “十四五”

        目标

        指标

        属性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24.5]

        [31]

        [28.65]

        预期性

        2.城镇调查失业率(%)

        5.5左右

        预期性

        3.城镇登记失业率(%)

        4以内

        低于2.5

        4.5以内

        预期性

        4.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15]

        预期性

        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5]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1

        95以上

        预期性

        6.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07

        109

        120

        约束性

        7.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9.2

        46.79

        50

        约束性

        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54

        79.5

        87

        约束性

        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每年新增结余用于委托投资比例(%)

        80

        预期性

        三、人才队伍

        10.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18.6

        20

        28

        预期性

        其中:高级职称人才数量(万人)

        9.2

        12.4

        13.4

        预期性

        11.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万人)

        [2.6]

        [3.0]

        预期性

        12.新增博士后工作站数量(个)

        [7]

        [5]

        预期性

        13.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数量(人)

        [35]

        [40]

        预期性

        14.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44.11

        52.6

        预期性

        其中:高级工以上人才数量(万人)

        13.7

        15.9

        预期性

        15.新增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10]

        [8.5]

        预期性

        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5.2]

        [2.2]

        预期性

        16.新增技能大师工作室数量(个)

        [6]

        [2]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17.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64.4

        60

        预期性

        1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0

        100

        90

        预期性

        19.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98

        98

        预期性

        五、公共服务

        20.社会保障卡持卡覆盖率(%)

        98

        99

        预期性

        其中: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

        70

        预期性

        注:[  ]为五年累计数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着力推动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应对失业风险,把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全力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1.建立扩大就业的产业联动机制。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提升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就业容量和就业质量。推进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多支柱的新兴产业体系,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中促进就业。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大小微经济主体培育力度,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增强现代服务业的就业吸纳能力。深入实施“数字化”行动计划,推动数字技术与服务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引导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创新模式发展。大力发展旅游、教育、健康、养老、体育、家庭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2.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优化全市统一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系统,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充实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力量,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队伍的专业化培训。建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质量考核体系,定期开展绩效考核和评价,提升服务质量。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免费提供职业介绍、用工指导、创业指导、技能培训等针对性服务。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就业创业服务,创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提供方式。

        3.大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过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各类新业态,提供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加强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就业见习、创业实践等服务,提升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的就业能力。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服务,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务工。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依托当地重大工程和项目,带动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鼓励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鼓励适应性、订单式培训,提升失业人员再就业竞争力。将日常援助和集中援助相结合,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的长效援助机制。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通过鼓励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多种渠道,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就业援助和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统筹做好妇女、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

        4.优化创业带动就业服务环境。落实扶持创业各项优惠政策,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场地租金补贴等政策,增强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推广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建设一批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为劳动者创业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广泛宣传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政策,举办形式多样的创业大赛,筛选优秀创业项目给予精准扶持、助力成长,营造利于创业的政策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进一步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公共创业服务模式,充分利用“数字化”创业服务,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水平。

        5.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创新政策、整合资源,构建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大力落实对企业职工、农民工、失业转岗人员等重点群体职业能力培训,强化师资支撑,创新培训模式,不断提升培训规模与质量。大力实施企业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积极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模式。鼓励企业通过企校合作、订单式培养、工学交替等方式,对技能岗位新招用员工和转岗人员等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启动青年技能培训行动,推进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马兰花”创业培训计划。

        6.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增强人力资源市场灵活性,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建立功能完善、结构优化、规范统一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贯彻落实《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建立符合我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实际的地方标准体系。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发布和市场统计制度,应用全省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系统,提升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匹配效率。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对接北京城市副中心、临空经济区、雄安新区建设发展需求,打造一批有核心产品、技术含量高的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品牌。鼓励发展有市场潜力和特色的中小型人力资源专业服务机构,促进行业协会建设。完善人力资源市场评价机制,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制,探索创新网络招聘等领域的监管手段,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业营商发展环境。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建设,引领带动行业良性发展。

        7.完善失业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健全失业监测预警机制,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促进就业稳定。建立健全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平台,掌握各类企业用工信息,准确预测劳动力供求趋势,实现企业用工动态监测和跟踪服务。健全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力度,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专栏3                  就业创业项目

        1.创业就业行动计划(2021-2025年)

        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助创业5万人,带动就业28万人,就业创业培训10万人,建设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等众创空间10家以上,新增创业担保贷款3亿元。

        2.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项目

        继续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青年见习、就业启航等计划,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职业指导、见习培训等就业服务。继续开展“创业服务进校园”系列专题活动,加强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和融资支持,实现引领1万名城乡青年成功创业,其中大学生5000人。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服乡村振兴。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网络公众平台。

        3.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建设

        支持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等新型创业服务机构,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和创新创业社区。

        4.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

        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参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深化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协同发展,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国家级、省级产业园评定工作,打造行业品牌。

        5.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

        为500名左右的农村劳动力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帮助其在当地转移就业。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计划。

        6.重点人群免费职业培训行动

        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政策,力争使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和残疾人等劳动者都能免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7.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培训

        组织500名左右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免费开展政策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水平和质量。

        8.组织开展就业专项促进行动

        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企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金秋招聘月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积极参与“中国创翼”创新创业大赛、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创业融资大赛等活动,营造更加浓厚的全民创业氛围。

        (二)巩固提升社保体系,强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能力

        坚持应保尽保原则,贯彻“全覆盖、高水平、高效率、保民生”的方针,加快建设覆盖全面、统筹城乡、公平统一、水平适度、运转高效、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升社会保障制度的科学性,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8.深化统筹社会保险制度建设。持续优化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社保主体性质变更的转移接续制度建设。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深入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制度,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衔接政策,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衔接政策。完善预防、补偿和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继续推动失业保险向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功能转型。结合社会平均工资和物价变动等因素,健全社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加强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之间制度衔接,确保各项社会保障政策之间的合理衔接。

        9.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覆盖率。大力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实现法定人群全面覆盖。规范居民、个体从业人员和农民等群体参保工作,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重点加强劳务派遣人员、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覆盖率。建立社会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库。做好社会保险转移衔接。做好跨地区流动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和权益保障。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优抚制度衔接政策,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工作。

        10.持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健全失业保险金正常调整机制。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与覆盖,推动城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努力实现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长水平、居民价格消费水平同步增长。

        11.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多种形式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排查基金管理薄弱环节、风险隐患和管理漏洞。建立社会保险欺诈犯罪行为的查处和案件移送长效机制,加大社保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系统,对系统预警信息及时进行核查,维护基金安全。

         

         

         

         

         

         

        专栏4                 社会保障项目

        9.社会保险覆盖面提升计划

        制定全民参保计划行动方案,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制度,分类有序实现法定人员参保的全面覆盖,重点关注并提升特殊群体的参保状况。

        10.工伤保险体系优化提升工程

        健全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推进建筑业等高危、高风险行业参加工伤保险,研究灵活就业、非全日制用工等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统筹考虑用人单位工伤发生情况和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完善差别化、可浮动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11.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优化工程

        开展健全内部控制、外部监管、风险隐患和漏洞管理系统、预警信息及时进行核查、对社会保险欺诈犯罪行为配合查处等专项工作,确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

        12、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工程

        加快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步伐,健全经办服务体系,逐步实现以网上社保为主、窗口就地就近和自助服务相结合为辅的服务模式,规范经办流程,提高社保经办服务规范化、便捷化程度。

        (三)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激发技术技能人才活力

        遵循人才是第一资源的发展理念,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基本原则,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服务体系,全面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和汇聚力,努力造就一支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12.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党委领导,深化人才管理“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政府人才管理职能转变,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和人才评价标准,制定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建立人才供求与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匹配机制,发挥市场配置人才的决定性作用。健全人才流动机制,破除人才流动障碍,畅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人才流动渠道,促进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实现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的突破性进展。探索弹性薪酬制度,建立与人才贡献相适应的分配激励机制,创新技术、技能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形式,探索采取人才期权、股权、分红激励方式。创新人才投入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提高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引导社会、用人单位、个人资本投入人才资源开发。加大对基础研究和教学人员支持力度,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办法。加快推动技工院校改革,整合教育资源,优化院校布局。创新柔性引才政策,通过项目合作、科技咨询、技术入股、合作经营等多种方式柔性使用国内外人才。积极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社会环境和生活环境,形成“鼓励成功、宽容失败”的宽松氛围。

        13.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作用发挥、表彰激励、联系服务机制,引进和培育引领支撑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高层次领军人才队伍。继续做好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市级专家的选拔工作。做好河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和科技创新团队的选拔和表彰活动。加快博士后事业发展,扩大博士后平台规模,大力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积极申报国家博士后创新支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落实河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推动博士后创新创业发展。推进中国(河北)博士后成果转化基地建设。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落实国家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推动产生一批留学回国人员优秀创业企业和创新成果。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健全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为主导的先进制造业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一批在国内领先,具有较大影响力,在全省和全市保持专业优势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制定符合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成长规律的政策措施,促进专业技术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围绕乡村振兴,深入开展专家服务基层行动,实施“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积极组织参加“中国河北高层次人才引进交流大会”、“河北省沿海经济带高层次人才交流大会”、“中国河北高层次人才引进交流大会高校行”等系列引才服务活动,吸引聚集更多人才来廊坊创新创业。

        14.持续提升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供给侧改革,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注重产业导向、能力导向和就业导向,大规模、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强化精准培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推荐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着眼国内、省内职业技能大赛,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鼓励广大职工学习技能、提升技能。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机制,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持续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和专项能力考核。

        专栏5              专业技术人才项目

        13.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加强博士后平台建设,“十四五”期间新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5个,创新实践基地1-3个。到2025年,全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总数达到10个以上,培养进站博士后累计达40人。发挥各级高层次创新创业专项经费作用,积极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进站博士后申请各级资金。

        14.专家人才激励培养计划

        开展落实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推荐,按照省厅下达的推荐指标,每两年(2021、2023、2025年)开展一次。开展落实专业技术人才表彰,按照省厅下达的推荐指标,积极推荐“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科技创新团队”参评人选。开展落实优秀专家出国培训,选派1-3名省内市内优秀专家出国培训。

        15.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不低于1000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推进落实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络平台建设。

        技能人才项目

        16.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建成1个国家级、2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新建2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17.技工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着眼经济、科技、产业发展,整合教育资源,优化院校布局,加快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建成1所层次高端、特色鲜明、在省内具有竞争力的市属技工院校。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全面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形成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15.加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探索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动态管理机制,统筹做好事业单位人事岗位管理。动态调整岗位设置比例,适当提高高级专技岗位比例。深入实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适时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

        16.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深化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强化集中招聘,加强公开招聘关键环节的管理,不断完善全市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事业单位对接人才培养单位选人,或通过猎头等渠道提升招聘效果。规范招聘过程管理,合理设置招聘条件,科学设定招聘方案,严格管控招聘流程与环节,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17.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建立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考核体系。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流程,年度考核结果与薪级晋升、绩效发放相关联,不断建立导向鲜明、科学规范的奖励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

        18.加强表彰奖励工作。完善表彰奖励制度体系,贯彻执行国家和河北省制定的表彰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我市表彰奖励制度改革与优化。做好省级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科学合理制定评选标准和条件,严格控制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加大清理整治违规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专栏6               事业单位人事改革项目

        18.深化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实施人事考试阳光工程

        完善人事考试管理制度,建立部门协调机制,防范化解人事考试风险,加强诚信考试体系建设。对公开招聘的关键环节进行精细化管理,加强信息化管理,不断完善全市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五)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完善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完善事业单位和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正常调整机制、收入分配机制。加强对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

        19.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政策,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收入的比重。依据国家政策,处理好基本工资正常调整与津贴补贴调整的关系。进一步落实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研究制定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主要领导分配激励约束机制等配套政策。

        20.深化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大工资收入分配差距调节力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推动更多低收入劳动者进入中等收入行列。鼓励企业创新按要素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将工资分配与岗位价值、技能素质、实绩贡献、创新成果等因素挂钩。探索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岗位分红权、项目收益分红、股权激励等多种分配形式。

        21.加强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和调控。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贯彻落实国有企业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相关政策。执行省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机制。持续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制定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提高薪酬调查的科学性、准确性。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六)加强劳动监察监管,筑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完善劳动关系综合治理体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员工参与的系统机制。提高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依法规范用工管理,加大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指导和监督。构建规范有序、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新格局。

        22.优化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和职工的普法宣传咨询和服务,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依法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监管,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工会、企业代表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三方协调机制。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进一步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调解的专业化水平,促进调解工作规范化。

        23.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建立“多位一体”调解机制。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提高基层解决争议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创新仲裁办案方式,用好终局裁决,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探索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会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法院调解等多类调解之间互联互通、共治共理的“多位一体”劳动争议纠纷调解机制。

        24.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能力建设。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建设,提高网络化管理的覆盖率。实现管理信息化、执法规范化、监管一体化,提升监察执法质量和效率。加强分类监控管理制度建设,对违法行为高发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管。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平台建设。建立京津冀区域协作机制,建立劳动用工、争议案件、违法案件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建立市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指挥中心和京津冀跨区域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指挥平台。

        25.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健全治理欠薪制度体系,通过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企业评定、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督查,推动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制度机制有效落实。每年开展重大欠薪案件及隐患摸底排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专栏             和谐劳动关系重点项目

        19.实施劳动用工备案监管工程

        监督指导企业办理劳动用工信息化备案手续,定期对企业用工备案情况进行检查管理,对不及时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用人单位进行警告和惩戒,对企业劳动用工实施动态化管理和监督。

        20.组织劳动合同质量管理专项活动

        提高劳动合同签订质量和履行质量。完善劳动合同条款,规范劳动合同内容,提高劳动合同的履约率,推动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积极促进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现行规章制度的规范与调整。

        21.构建劳动争议多元处理联动机制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机制,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制度,健全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加强劳动争议专业性调解,推进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企业、街乡和协会商会建立调解组织。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制度,优化办案程序。

        22.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程

        对农民工比较集中的行业和企业加强工资支付的管理和宣传,每年对其进行诚信和等级评估。加大对农民工欠薪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整治和惩处力度。开拓农民工工资保障的救济渠道,定期对欠薪隐患企业进行摸底排查。

        (七)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助力区域发展新格局构建

        融入全国全省大局,主动服从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着眼北京城市副中心、临空经济区、雄安新区建设,积极主动作为,加强政策创新,全面协调推进,为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撑。

        26.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的人社一体化发展。深入促进就业创业服务协作,加快构建京津冀协同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推进廊坊北三县与北京市通州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协作,统一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和规范。推进“通武廊”社会保障政策统筹衔接,优化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经办服务,促进工伤认定鉴定合作,实现工伤认定鉴定跨省(市)就近办理。借助京津冀“一小时区域交通圈”优势,实施人才共享工程,建立人才共享机制,打破人才跨区域流动壁垒,主动参与和积极借力“京津冀招才引智大会”,吸引京津高层次人才服务廊坊经济发展。健全劳动监察执法协作机制,实现劳动保障违法案件跨省(市)联动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7.助力中部县区借势临空经济区加速发展。切实将临空经济区打造成为“临空人才高度聚集、临空产业集群发展、体制机制高度创新、人才环境全面提升”的对外开放新高地。立足临空经济产业需求,健全人才引进机制,重点引进临空指向性强、航空关联度高的高端高新产业人才。拓展人才聚集辐射空间,搭建临空人才互动交流和发展平台。从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等多维度进行创新,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

        28.高质量支持南三县与雄安新区联动发展。对标雄安标准、雄安质量,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支持南三县与雄安新区协同发展、联动发展、错位发展、融合发展。在专家选拔、人才资助项目、专家服务基层等方面予以支持,为雄安新区提供高层次人才支撑。依托人力资源产业园,促进人力资源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的区域协同机制。

         

         

         

        专栏8       服务支撑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项目

        23.京津冀人才共享工程

        围绕装备制造、农产品等传统优势产业,着眼信息智能、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等主导产业,广泛吸纳京津相关行业高层次人才以委托共享、借用共享、购买共享、项目式共享等方式服务廊坊经济发展。

        (八)优化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和水平

        加快健全覆盖城乡、普惠可及、可持续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围绕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积极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业务的融合,建设优质高效便捷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29.夯实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进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均等化。加强县及县以下公共服务人员、场地和设施建设,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便捷、高效、均等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逐步消除地区间、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30.优化窗口服务品牌建设。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机制,不断优化服务水平,推进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深入落实“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加快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应上尽上,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有序衔接。持续推进“马上就办”“最多跑一次”“线上一网办,线下一窗办”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更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提升公共服务体系运行效率。落实12333一体化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党员示范岗”、“文明示范窗口”、“文明服务标兵”等评比创建活动,加大岗位示范作用。

        31.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数字化水平。合理调整基层服务平台布局,全面对接涵盖公共就业服务、职业介绍、人才交流、技能培训、劳动关系协调、社会保障等功能的全省统一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新一代数字技术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业务融合,落实“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推动业务办理由“实体服务大厅”向“虚拟服务大厅”转移。构建高效数字化云服务共享平台。优化全市统一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系统,拓展就业服务自助办理范围,“线上”“线下”全天候提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实施“数字化”人才服务。推动流动人员档案数据化、电子化。优化社保服务平台体系,建立为人才、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全方位服务的产业信息平台。推进“人社全业务用卡”,建立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32.建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数据决策体系。优化统计工作机制,调整优化现有统计报表制度下的指标体系。完善统计监测项目,拓宽统计监测范围,提供宏观监测数据。建立大数据动态分析体系,充分利用参保单位、参保人等数据信息,建立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分析体系。健全数据分析决策机制。健全数据会商会审、共享交流、检查通报等工作机制,完善定期分析和专项分析相结合的统计分析制度。建立统计分析激励制度,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跟踪监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评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专栏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和服务能力提升重点项目

        24.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和业务集成重大工程

        加强基础数据库和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人社核心业务系统的集中与集成,实现市局系统内信息化资源共享共用。

        25.社会保障“一卡通”应用扩展工程

        推动全市范围内一卡通应用服务,推进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之间的一卡通,推动社保卡成为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

        26.人社信息化服务水平提升计划

        以信息化引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高效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便捷化、决策科学化,明确服务规范和标准,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流程,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与效能。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监督考核机制

        加强规划实施组织保障。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组织协调,把规划重点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规划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考核机制,确保优质高效开展规划实施。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加大财政投入,建立投入保障机制

        优先保证就业创业投入。加强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软硬件建设。加大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等补贴力度,确保就业援助政策、促进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加大人才工作投入。拓展农民工技能培训的广度和深度,尤其是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加大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方面的财政投入。强化对社会保障的支持。支持社保基层服务经办机构基础服务设施建设。

        (三)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人社服务品牌

        持续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能力和作风建设。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开展“最美燕赵人社人”推荐选拔,打造“人社服务标兵”,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建立窗口单位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优化队伍结构,健全制度体系,改进服务方式,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四)优化舆情体系,提升危机处理能力

        健全公共关系互动机制。加强与媒体的合作联动,深入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险、人才队伍、人事制度、劳动关系等方面工作成绩。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及时向公众传播民生举措动态,并开门纳谏,接受公众监督。做好危机预防处置。建立重大舆情应急响应程序和日常舆情协调处置机制。实施重大政策措施出台的社会风险评估和舆情评估制度,制定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和危机事件处置联动机制,提高舆情和危机事件化解处置能力。聘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业、资深从业人员等担任顾问,开展政策解读、主题宣传、舆情应对、危机化解等工作,为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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