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
CPI见证我市十年发展新成就 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显着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累计上涨21.2%,年均上涨1.9%。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9%,城乡居民收入增幅明显高于CPI年均涨幅,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显着提升。
十年间,我市CPI走势呈波浪状,各年涨幅在0.3%~3.3%区间波动。市场物价涨幅一直在合理的区间平稳运行,价格走势与全国、全省基本一致。
从历年情况看,可分为三个阶段。2012至2015年为涨幅回落期,其中2013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3%,涨幅为近十年来的最高位,属于高位开端,之后各年度涨幅逐步走低。2016至2019年为震荡上涨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在2015年数据“触底”后,总体涨幅处上涨态势。2020至2021年为平稳下降期,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开始回落,但整体物价保持稳定。
十年来,市委市政府准确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趋势,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政府定价制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推动廊坊经济发展朝着“稳步向好、转型升级、振兴崛起”方向迈进,产业结构不断适应市场需求,逐步向合理化发展。我市三次产业结构由2012年的11.0:54.0:35.0调整为2021年的6.1:33.6:60.3,第三产业对经济贡献率不断增加,对经济发展主引擎作用逐步增强。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居民消费水平和生活品质,成为我市经济增长的新动力与新空间。
在这期间,我市逐步放开了部分商品价格,扩大了市场调节范围,刺激了生产,使价格更加灵活反映社会劳动生产率和市场供求的变化。消费品市场逐渐繁荣,消费结构快速升级,消费观念逐渐个性化和多元化,更好地满足了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403.1亿元,比2012年增长了147%,年均增长9.6%;全市地区生产总值3553.1亿元,比2012年增长了110%,年均增长7.2%;远高于CPI年均1.9%的增幅,消费品市场供需平衡,购销两旺。
随着价格改革的深入推进,逐渐确立了以市场为主导的价格形成机制和运行机制,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方面释放了农业生产积极性,农产品生产种类丰富,供应充足;另一方面提高了居民生活水平,使居民餐桌实现由“主食型”到“副食型”再到“营养型”,CPI涨跌变化反映出居民消费观念和消费模式的不断升级,完成了消费需求的转变。从消费支出及消费结构看,食品类消费比重逐年下降,从2012年的28%下降2021年到15.8%;居住、衣着、文化娱乐、教育、医疗保健等发展型、享受型消费比重则逐渐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