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回顾
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就政府专项债券工作答记者问
问:什么是政府专项债券?
答:专项债券是为有一定收益的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以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资金收支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政府债券。
问:专项债券支持领域有哪些?
答:按照国务院规定,专项债券优先支持11大领域。分别是:
1.交通基础设施。2.能源。3.农林水利。4.生态环保。5.社会事业。6.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含粮食仓储物流设施)。7.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8.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京津冀协同发展)。9.保障性安居工程。10.新能源项目。11.新型基础设施。
问:申报专项债券需求项目流程有哪些?
答:1.完成立项审批后,项目主管部门向同级发改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储备项目申请,编制申报资料(《项目实施方案》《财务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事前绩效报告》)。
2.项目主管部门填录财政部门的河北省政府债务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和发改部门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3.财政部门与发改部门比对申报项目信息,保持一致。
4.按照省要求,以同级政府办公室名义向上级财政部门行文,报告专项债券项目需求。
问: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哪些影响?
答:专项债券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地方政府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重要力量,是政府拉动投资最直接最有效的工具之一,对带动扩大有效投资、妥善应对内外部冲击和经济下行的压力具有重大意义。2020年以来,全市共争取使用专项债券626.36亿元,对临空经济区、市人民医院迁建、棚户区改造等238个重点项目进行了支持,推动了全市经济企稳回升和高质量发展。
为了能够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政府专项债券的有关政策,我们将市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予以公布,欢迎大家咨询。
联系人:尹永强
咨询电话:2638027 18630616626